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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处理违纪法官

查实法院副院长庭长法官违纪24件37人
1998-07-28 来源:生活时报 实习记者林靖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27日讯实习记者林靖报道:经过4个多月的纪律作风整顿、北京市涉及法院副院长、庭长等37人24个案件中的违法者被严肃查处。全市28个法院的举报中心一个月接待来访398人,涉及举报干警违法68件。这是记者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北京市法院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汇报会上获悉的。

据悉,整顿中北京各级法院共收到群众举报干警违法违纪案件53件,涉及74人,在已查实的24件37人中,涉及正处级调研员1人、庭长1人、副庭长4人、研究室副主任1人、审判员3人、助审员10人、书记员8人、法警9人。此外,还有12件18人正在核查。这次教育整顿的重点是:整顿各级领导班子,治执法不严、裁判不公、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采取直查、协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查案方法,坚持“自查从宽,拒不自查处理从严”的原则,对上述违法违纪干警予以严肃处理。处理结果: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人,被公安机关通缉1人,移送检察机关建议追究刑事责任2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取消警衔1人,开除党籍处分并报请区人大常委会撤销审判员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理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副庭长职务1人,开除公职处分1人,开除留用处分并清除出法院限期调离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免去副庭长职务1人,降级、降衔处分1人,降级处分1人,行政记过处分6人,行政警告处分并免去研究室副主任职务1人,行政警告处分7人,清除出法院限期调离3人,通报批评8人。

另外,全市法院共检查高院统一部署的五类重点案件1951件,其中二审改判案件983件,对因错判或办案违反诉讼程序的58名责任人作出行政处分、通报批评、责令检查、扣发奖金等处理,对深查的37件二审改判的案件和市委政法委交查的24件案件中的个别错案,将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据悉,北京市各法院还对人情风、关系案问题进行了查处。如原通县法院副院长及经济庭庭长分别受熟人之托,滥用职权,未经法定立案程序即派审判人员违法办“私案”10件,涉及双方当事人争执标的总额合计人民币3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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